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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公元7~9世纪为擦擦的形成期,即藏族历史上的吐蕃时期,亦是藏传佛教前弘期。由于朗达玛灭佛,加之泥质擦擦极易损坏,难以传世,所以这一时期的擦擦几乎没有遗存。
第二阶段,是10世纪后半期至13世纪,就是藏传佛教后弘期早期。它也是擦擦发展史中的过渡期,此期间的擦擦多以兼收并蓄外来佛造像风格为主要特征。
第三阶段,14~17世纪上叶,是擦擦的成熟期。由于长期对印度、尼泊尔等艺术风格的吸收,工艺技巧的不断提高,此阶段前期的擦擦日臻成熟。
第四阶段,17世纪中叶以后,即藏传佛教艺术发展的后期,又是擦擦艺术发展的一个高点,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制作“擦擦”的目的完全是出于宗教信仰和教理、仪规、弘佛之目的。藏传佛教义理认为,一切雕塑、壁画、唐卡、曼茶罗、工艺制品、佛塔、各类转经筒、身上佩带的护身侠“嘎乌”,所有象征宗教内涵的造像、器物都必然具有灵气,而这种灵气又必需以一定旷形式为其表象。如将印有观音六字真言瓣咒、持咒的经卷、经书、佛教溉言、各种法器佛器、吉祥物、五谷、珍宝以及本文所述之“擦擦”脱模佛塔、佛像填充其塔内,并经过一定的宗教仪礼,由高僧、活佛喇嘛喂桑祈祷、颂经加持、注入神意,方能具有超凡脱裕的灵气,也才能成为供奉的宗教圣物,否则仅有躯壳是不能产生神力的。“擦擦”陈放于寺院殿宇、石窟塔院、玛尼堆石、山顶的“拉孜”神宫建筑、僧人修行窟、巨树穴、天然崖洞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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