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后,国家就开始对以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西藏传统民族文化进行保护。首先对英雄史诗《格萨尔》进行了大规模抢救性保护;对藏药制作技艺和藏医药秘方、验方进行抢救式收集和整理。1960年,挖掘整理了传统的《诺桑法王》、《朗莎雯波》等八大藏戏,使藏戏艺术得到了全面发展。这些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国家共投入6亿多元积极复兴西藏传统民族文化,使西藏丰富而独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在《格萨尔》、唐卡传统技法、藏医药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使西藏成为重要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战略定位。
    2005年西藏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2006——2009年的普查中,西藏共发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发现传承人1177名。

  2009年,西藏藏戏和格萨尔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填补了西藏没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空白。目前,西藏已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名。
  “藏戏”就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2007年的央视春晚舞台上,来自西藏日喀则拉孜县的农民艺术家表演的《飞弦踏春》,震撼了全国观众。从此,“堆谐”这一传承千年的藏民族歌舞开始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观众的视野。民间的、原生态的歌舞艺术资源被挖掘和创新,搬上了大舞台并走向世界,标志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得到全面保护。
  与藏戏并驾齐驱的藏医药,作为西藏文化瑰宝不但得到保护,而且研产销一体化产业格局的成型和藏药“水银提炼法”、“仁青常觉配伍技艺”等独具特色的药物加工技法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藏医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截止到目前近300个藏药品种获得了国药准字号,20多个品种被列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以前被百姓被视为珍宝的名贵藏药,如今却成为西藏百姓家中的常备药物。藏纸、藏香、藏药、藏刀、唐卡等传统技艺都走上了生产性保护的道路,逐渐形成了产业经济链条,带动了原材料、制造和销售等环节的火爆,在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致富上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西藏各地市也在“文化遗产日”和特色文化艺术节期间,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建立了藏戏展示厅、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风情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展示场所。

 
  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区文化厅、区社科院、区文联、西藏大学、区藏医学院、拉萨市文联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各地市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区等候选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提出国家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推荐名单;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交流,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咨询、业务指导、人才培训等智力支持。